关于会计学院召开五届二次教职工工会会员大会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06-08
校工字 ﹝2017﹞ 4号
会计学院分工会:
《会计学院关于召开五届二次教职工、工会会员大会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召开五届二次教职工、工会会员大会。
会计学院分工会:
《会计学院关于召开五届二次教职工、工会会员大会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召开五届二次教职工、工会会员大会。
特此批复。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