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速体育,足球比分网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困难 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05
校属各分工会:
根据《云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时期工会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云工发[2012]93号)精神,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工办〔2013〕34号)要求,为全面、准确、及时掌握雷速体育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状况,切实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建设,雷速体育工会决定在全校开展困难职工档案的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档对象
各分工会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含农民工)。
(一) 低保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教职工。
(二)低保边缘户:指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低保线上浮50%以内)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教职工;
(三)意外致困户:因各类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教职工。
建档对象中的农民工,根据全总、省总规定,需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一是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二是有固定工作单位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三是因子女上学、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家庭或家庭成员遭遇自然灾害或重大事故等因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且需要长期帮扶;四是工会会员。
二、建档程序
(一)申请。由困难职工本人向本单位(部门)分工会工会提出申请,填写《困难职工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建档所需材料。
(二)审核。分工会根据建档标准,对困难职工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公示。困难职工所在分工会,对困难职工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家庭人口、就业情况、家庭成员收入情况等。
(四)审批。将《困难职工申请审批表》和相关材料报校工会进行审批,再报省总审核通过后,由校工会备份存档,统一管理。
三、动态管理
校工会对困难职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一)定期调整困难职工档案。原则上每季度对校内困难职工档案进行调整。各分工会要及时上报调整后的困难职工档案信息。
1.对新增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要及时建档上报,纳入档案管理。
2.已经建档的困难职工,对其变动的档案信息情况要及时更新录入并上报。
3.脱困、退休、死亡及无法联系的困难职工档案要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脱困、退休的困难职工,要进行“已脱困”标注;死亡的可直接注销;无法联系的困难职工(超过一年)给予注销。
4.调离或所在单位发生变更的档案,应及时上报便于将档案随人转移到新单位。
(二)定期上报电子档案。各分工会应于每季度末月的20号前将调整的困难职工档案、帮扶救助档案、脱困档案和注销档案上报校工会。
三、其他要求:
请各分工会按照要求认真落实,组织好填报工作。填报《各分工会困难职工情况统计表》(加盖公章)和《困难职工申请审批表》,请于2013年6月14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致远楼311室。
根据《云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时期工会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云工发[2012]93号)精神,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工办〔2013〕34号)要求,为全面、准确、及时掌握雷速体育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状况,切实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建设,雷速体育工会决定在全校开展困难职工档案的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档对象
各分工会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含农民工)。
(一) 低保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教职工。
(二)低保边缘户:指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低保线上浮50%以内)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教职工;
(三)意外致困户:因各类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教职工。
建档对象中的农民工,根据全总、省总规定,需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一是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二是有固定工作单位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三是因子女上学、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家庭或家庭成员遭遇自然灾害或重大事故等因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且需要长期帮扶;四是工会会员。
二、建档程序
(一)申请。由困难职工本人向本单位(部门)分工会工会提出申请,填写《困难职工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建档所需材料。
(二)审核。分工会根据建档标准,对困难职工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公示。困难职工所在分工会,对困难职工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家庭人口、就业情况、家庭成员收入情况等。
(四)审批。将《困难职工申请审批表》和相关材料报校工会进行审批,再报省总审核通过后,由校工会备份存档,统一管理。
三、动态管理
校工会对困难职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一)定期调整困难职工档案。原则上每季度对校内困难职工档案进行调整。各分工会要及时上报调整后的困难职工档案信息。
1.对新增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要及时建档上报,纳入档案管理。
2.已经建档的困难职工,对其变动的档案信息情况要及时更新录入并上报。
3.脱困、退休、死亡及无法联系的困难职工档案要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脱困、退休的困难职工,要进行“已脱困”标注;死亡的可直接注销;无法联系的困难职工(超过一年)给予注销。
4.调离或所在单位发生变更的档案,应及时上报便于将档案随人转移到新单位。
(二)定期上报电子档案。各分工会应于每季度末月的20号前将调整的困难职工档案、帮扶救助档案、脱困档案和注销档案上报校工会。
三、其他要求:
请各分工会按照要求认真落实,组织好填报工作。填报《各分工会困难职工情况统计表》(加盖公章)和《困难职工申请审批表》,请于2013年6月14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致远楼311室。
附件:1. 2012年12月云南省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表
2.各分工会困难职工情况统计表
3.困难职工申请审批表
(已上传至校工会网页“资源下载”栏,请自行下载)
2013年6月5日
主题词:工会 困难职工 档案 规范 通知
报: 雷速体育党委 行政
送: 党群各部门
雷速体育,足球比分网工会 2013年6月5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