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教职工疗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04
校属各分工会、直属小组:
根据疗养院情况,校工会对今年教职工疗养的时间做了一些调整,安排如下:
1、疗养条件:年龄男50岁、女45岁以上的教职工。已参加过疗养的教职工不再安排。因名额有限请各分工会严格把关。
2、时间和人员安排:全校共50个名额,全年分5期,每期7天,180元/天/人,检查治疗费200元,合计 1460 元/人(含一日三餐,含7天疗养日程安排表项目)。确定疗养的教职工请在以下时间段内选择:
第一期 2015年4月14 日—21日
第二期 2015年5月12日—19日
第三期 2015年7月20日—27日(暂定暑假)
第四期 2015年10月13日—20日
第五期 2015年11月3日—10日
3、请各分工会把参加疗养的教职工及有关情况注明(单位、姓名、性别、年龄、有何特殊病情、疗养时间、电话等),并请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于3月11日前报校工会312室。
(附件:7天疗养日程安排表)
校工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四日
7天疗养日程安排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