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接云南省社科规划办关于转发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关于“西藏历史与现状综合研究项目”201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经全国社科规划办批准,“西藏历史与现状综合研究项目”(以下简称“西藏项目”)作为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已于2009年正式启动。为做好2011年的课题申报工作,现将2011年度“西藏项目”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课题立项指导思想
“西藏项目”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西藏的社会稳定与发展,根据“西藏项目”总体规划和2011年度课题指南的要求,重点研究西藏历史与现状中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为西藏跨越式发展及长治久安提供理论和对策支持。
二、“西藏项目”的课题申报
本次申报的课题均为招标课题,面向全国各有关研究机构;课题立项本着优中选优原则;课题平均资助额度为10万元。课题申报人须按照2011年度课题指南范围要求,根据课题指南所规定的课题方向确定申报课题名称,也可据此研究方向或重点自拟题目。请课题申报者到校科研处索取2011年度“西藏项目”课题指南。
一、 课题立项指导思想
“西藏项目”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西藏的社会稳定与发展,根据“西藏项目”总体规划和2011年度课题指南的要求,重点研究西藏历史与现状中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为西藏跨越式发展及长治久安提供理论和对策支持。
二、“西藏项目”的课题申报
本次申报的课题均为招标课题,面向全国各有关研究机构;课题立项本着优中选优原则;课题平均资助额度为10万元。课题申报人须按照2011年度课题指南范围要求,根据课题指南所规定的课题方向确定申报课题名称,也可据此研究方向或重点自拟题目。请课题申报者到校科研处索取2011年度“西藏项目”课题指南。
三、本项目作为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凡申报人已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或虽已结项,但本次申报的课题与已经结项课题雷同的,不得再行申报。
四、 申报的相关事项
四、 申报的相关事项
3.课题申报人须在2011年 3月 23日下午5:3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
4.联系地点:教研楼417室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5023667。
科研处
201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