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加强学院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学院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规范消防安全工作行为,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高等雷速体育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在消防安全工作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院发展的总体规划,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实行学院院长和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领导下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传达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政策、法令、指示和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四、各部门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雷速体育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教育。
三、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六、制定值班岗位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七、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雷速体育消防机构备案。
八、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九、雷速体育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二、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学院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举办文艺、集会、招生等大型活动和展览,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并经雷速体育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四、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报雷速体育消防机构备案。
五、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六、协助相关部门组织追查消防安全事故,追责相关人员。
第四章 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
一、检查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检查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检查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四、检查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及不安全因素,责成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负责整改落实。
六、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向雷速体育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与防范措施,并负责落实。
第五章 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
一、将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纳入学院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二、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
三、应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对全院师生员工的集中消防安全教育。
四、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的主要内容:
1、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
2、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3、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4、安全疏散路线,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第六章 奖惩
一、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院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学院协助相关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一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