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发【2019】101号文件,《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见附件),现将我校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申报。
二、申报方式
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申请人须按要求填写和上报《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书》和《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交由所在部门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统一后上报科研处。
三、材料报送
请将申请书和申报汇总表一份 (含电子版),2020年2月25日上午12:00前报送至科研处徐老师
电话:0871-65125605 邮 箱:279018747@qq.com
科研处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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