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境)应当遵守的外事纪律
2018-07-30
(一)不得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出访路线,或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不得参加与访问任务无关的活动和会议。
(二)因私外出须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不得随意单独活动。
(三)严禁出入赌博场所,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资金参与赌博活动,不准以任何借口自行接受接待单位安排前往赌博场所,严禁进行网络赌博。
(四)严禁出入色情场所和观看色情表演,不得参加涉及低级趣味的娱乐游览项目。
(五)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送礼品。
(六)不得使用公款大吃大喝,聚众酗酒;不得使用公款购买高档消费品、礼品或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
(七)增强安全保密意识,妥善保管内部材料,不在非保密场所谈论涉密事项,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八)增强防盗、防抢、防诈骗的自我保护意识,遇到重大事项应友时与我驻外机构取得联系。
(九)增强证照管理意识,切实遵守证照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境外期间,由本人或指定专人妥善保管证照,并在回国(境)后7天内交颁发证照机关指定的部门统一保管或注销。
(十)认真做好出国(境)后的总结工作。
出访团组回国后应在一周内向雷速体育国际合作交流处提交总结报告。
出访团组实行团长或负责人责任制,两人以上的团组须指定一名团长或负责人。在境外期间,团组成员必须服从团长或负责人的领导。团长或负责人应在授权范围内对团组的境外活动切实负起责任,除负责主持团组与外方的交流外,还要负责管理和督促团组成员遵守各项外事纪律。